为加强全校的安全管理,防范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,特对2006—2007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值班工作作出安排,要求如下:
一、所有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值班职责,不得缺勤。行政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值班,必须提前1天报校长办公室重新安排。
二、值班时间为当日上午8:00至次日上午8:00,所有值班人员当天必须在校内住宿,并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畅通。
三、行政值班人员主要在各自办公室或保卫处值班室值守,负责监督检查全校其他值班人员到岗和值班情况,防范并及时处理当天的突发事件。
四、各学院值班人员负责所辖责任范围内的安全巡查,重点巡查学生生活区、学生活动区,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校行政值班人员报告,并协助处理。
五、行政值班人员值班结束后应在保卫处填写值班记录,各学院值班记录在各学院自行填写。
六、校长办公室将对值班情况和值班记录将进行随机抽查,值班人员如果值班不到位,或值班记录不全,或出现事故发现、处理不及时,将通报批评,重大事故处理不到位的,将追究相应责任。
七、保卫处应按自己的职责和制度加强安全值班,并主动配合行政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,维护学校的安全、稳定。